市农业农村委关于《天津市天然水域禁用渔具名录(征求意见稿)》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1-12-02作者:佚名 来源: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》《国务院关于促进海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》和《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》等相关要求,我委根据职责制定了《天津市天然水域禁用渔具名录(报审稿)》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:
1.电子邮件:tjshyzhygjdglchufgk@tj.gov.cn
2.通信地址: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江西路400号天津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处,邮政编码:300451。
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23日。
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
2021年11月12日
(联系人:郭颖;电话:66312013)
原文链接:http://nync.tj.gov.cn/ZWGK0/TZGG152022/202111/t20211112_5701742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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